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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发布时间:2016年2月4日 沈丘离婚律师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湖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鄂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12〕1号)文件精神,近日,丹江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共青团丹江口市委挂牌成立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多年来,丹江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坚持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始终,依法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并积极参加“青少年维权岗”及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活动。近三年,中心共接待有关青少年的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受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100余件,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心将加大针对青少年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加大对保护青少年权益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通过协调调解问题,使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加大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中法律援助力度,切实承担保护他们权益的职责,预防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潘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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