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专业替婴儿洗浴的店内,被告人岳彩凤将婴儿洗完澡后,又乘出租车到来安县另一家医院,将护士服等衣物丢弃于卫生间,被告人岳彩凤随即电话联系丈夫及家人,声称自己在医院生下一名女婴。随后,被告人岳彩凤抱着婴儿返回家中,对丈夫家人谎称婴儿是自己今天刚刚在医院生的。
月7日晚22时许,被告人岳彩凤在家中被抓获归案。被告人的亲属代为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过合议庭评议,宣判被告人岳彩凤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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