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离婚手续
婚姻法规
收养法
重婚犯罪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家庭暴力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离婚手续
婚姻法规
收养法
重婚犯罪
婚姻关系
家庭暴力
子女血亲
婚前教育
婚姻自由
婚姻效力
结婚知识
同居关系
文章显示
发生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14日
沈丘离婚律师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实施家庭暴力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2.不离婚家庭暴力赔偿为一纸空文
3.什么是家庭暴力?
4.八成家庭暴力由外遇引起 律师给您“锦囊妙计”
5.经济控制也是家庭暴力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丘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93949199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